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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

发布:2023-05-04 16:02,更新:2023-05-04 16:02

成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

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、经营的企业。成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是指,在成都市设立外资企业时,必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》和相关规定,缴纳注册资本金。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》,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,必须达到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*低限额。而在成都市,《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办法》规定,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。



成都市还规定了几个特殊类别的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标准,具体如下:




 外资租赁企业,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;
 外资商业企业,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;
 外资专业承包企业,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;
 外资餐饮企业,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;
 外资旅游企业,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。


在缴纳注册资本金时,外资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,也可以分期缴纳。对于分期缴纳的企业,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各笔资本金,且在注销前缴纳完毕。外资企业在缴纳注册资本金时,应当采用外汇或人民币支付,不得采用其他货币支付。



成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是为了保障外资企业的稳步发展,确保其合法合规地在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,促进成都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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