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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食品营业执照怎么办理?

发布:2024-04-16 15:34,更新:2024-04-16 15:3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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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场所要求: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、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。这些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,与有毒、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
  2. 设施要求:配备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。这包括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等设施,以及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等设备或设施。

  3. 人员要求: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
  4. 流程布局: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并确保食品不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
  5. 主体资格:具备合法主体资格证明,如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营业执照。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申办单位食堂也需相应证明文件。

  6. 法律法规:遵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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